“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工作将全面展开
2022-08-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统一大市场,实现中国传统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国际化,做大做强中国传统食品产业,弘扬中华传统饮食文化,积极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2018年,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联合有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制定了《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通则》 (T/CCPITCSC 014-2018)团体标准,该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立项并管理的团体标准。依据该标准,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已连续3年开展“中华传统好食品”的评价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继续做好中国传统食品的传承、保护、推广,并引领消费,打造中国食品的国际品牌,扩大中国传统食品及其文化在国内外消费者中的影响力,促进新时代中国传统食品产业发展和与国际贸易的接轨,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在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追溯、统一销售的四统一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中华传统好食品”评价工作。新阶段的评价工作得到了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科技部国家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追溯委员会、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联合支持 ,据悉申报中华传统好食品的产品类别包括粮食加工品、淀粉及制品、茶叶及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蔬菜及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及制品、食糖、糖果制品、蜂产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豆制品、糕点、调味品、蛋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一般不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